1950年至1951年屬西北區的方丈鄉;1952年至1958年與方丈、法烏合稱方丈鄉;1959年至1962年改稱方丈管理區;1963年改稱方丈公社;1964年至1968年與方丈分開改稱育英公社;1969年至1979年改稱育英村大隊革委會;1980年改稱育英村大隊管理委員會;1984年撤銷公社、大隊,恢復區建制,下設小鄉;1988年,區鄉體制改革,原小鄉改稱村公所(辦事處);2000年村級體制改革,村公所(辦事處)改稱村民委員會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