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后,1950年屬新民縣(即后來的元陽縣)猛弄鄉所轄;1952年為元陽縣猛弄鄉安義里的戈它聯防;1956年和平協商土改結束后,戈它鄉屬元陽縣五區所轄;1958年區為聯社,鄉為人民公社,戈它鄉更名為戈它人民公社;1961年恢復區鄉制,更名為戈它鄉;1970年區為公社,戈它鄉更名為戈它大隊;1971年黃茅嶺公社從攀枝花公社劃出(1974年省、州政府批準),戈它大隊屬黃茅嶺公社;1984年全面體制改革,公社為區,大隊為鄉,戈它大隊改為戈它鄉,屬黃茅嶺區;1988年黃茅嶺區改為黃茅嶺鄉,戈它鄉改為戈它村公所;2000年改為戈它村民委員會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