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屬二都。
1931年,屬第一區大均鄉。
1950年7月,屬城區大均鄉。
1951年2月,屬城區大均鄉。
1956年3月,為縣直屬大均鄉。
1958年9月,屬紅星公社大均管理區。
1961年9月,屬紅星區大均公社。
1962年6月,劃屬云和縣紅星區大均公社。
1981年12月,屬景寧區大均公社。
1984年3月,屬景寧區大均畬族鄉;12月屬城郊區。
1986年11月,復稱大均鄉。
1992年5月,撤擴并后仍為大均鄉。
2019年3月根據全縣行政村規模調整要求景政函〔2019〕11號,將大赤坑村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