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6年11月,毛澤東主席給上華高給社養豬經驗作了批示(全文見《毛澤東選集》五卷251頁)后,改稱上華區。
1958年人民公社化,改建上華人民公社。
1961年調整公社規模,分別建立上華、黃家、新周、高潮公社。
1983年撤社改上華鄉,1992年上華鄉并入蘭江鎮,設城南辦事處,高潮鄉與新周鄉合并建馬達鎮,黃家鄉改稱張坑鄉。
2002年1月撤銷蘭江鎮,張坑鄉和城南辦事處合并,建立城南街道。
2004年4月調整行政區劃,城南街道與馬達鎮合并,建上華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