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時屬重暉鄉;元時分屬七都、八都、十都部分;清時屬重暉鄉的大田莊、白石莊、嶺外莊及清化鄉的下沙莊;光緒三十四年(1908)屬第二區大邵鎮部分;民國時屬東塍區大田鎮;1949年6月設大田區;1950年分別設立大田鎮、大田鄉、嶺外鄉、嶺里鄉、上沙鄉,屬大田區;1952年轄大田鎮、大田鄉、上沙鄉、嶺外鄉、嶺里鄉;1956年大田鎮和大田鄉合并為大田鄉,上沙鄉與嶺外鄉部分劃歸大田鄉;1958年為大田管理區、嶺外管理區、朝陽管理區,其中朝陽管理區由原上沙鄉,原開石鄉的下沙周、下沙馬,原洋渡鄉的隔水胡、山殿及原東魯鄉的寺后組建而成,屬大田公社;1961年區社調整,設大田公社、朝陽公社和嶺外公社;1984年有大田鎮、嶺外鄉、朝陽鄉;1992年,撤銷大田區,塘里鄉、朝陽鄉、嶺外鄉、兩頭門鄉劃歸大田鎮;2001年12月改設大田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