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縣前,龍涓地屬小溪場;建清溪縣后,龍涓為積德鄉龍涓里、崇信里。
民國初期沿用歷代建制,龍涓里、崇信里屬新崇龍區;1936年屬第四區署;1930年,設龍涓鄉、舉溪鄉、崇信鄉屬崇新區。
1945年撤銷區署,由縣直轄鄉,龍涓鄉轄8個保和寶溪鄉的3個保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國建制。
1950年龍涓設立第八區,轄龍涓鄉、寶溪鄉;1952年龍涓先后屬第八區、第九區;1958年2月,撤區并鄉,設龍涓鄉、舉溪鄉、莊山鄉,11月成立龍涓人民公社;1984年7月,實行政社分開,龍涓人民公社改為龍涓鄉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