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屬瀧水縣二都。
清設分界村,隸屬羅定州二都順仁鄉;淸宣統二年至民國20年(1910~1931年)以自然村形式分別隸屬羅定縣第三區分界團朗心、大塘等堡;民國21年至羅定解放初(1931~1950年)隸屬羅定縣第三區分界鄉。
建國后,1950年5月隸屬羅定縣第一區分界鄉;1958年2~8月隸屬分界鄉分界合作社;1958年9月屬羅鏡公社。
1961年6月設分界大隊,隸屬分界公社。
1983年8月撤大隊設分界鄉,隸屬分界區。
1986年11月撤鄉改設分界村民委員會,隸屬羅定縣分界鎮;1989年5月撤村民委員會設分界管理區,隸屬羅定縣(市)分界鎮;1998年9月撤管理區設分界村委會,經羅定市人民政府批準沿用至今,隸屬羅定帀分界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