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二十年(1931年),設興坪鄉。
解放后,1949年11月—1950年2月,仍稱興坪鄉。
1950年2月,將大源鄉以及楊堤、天順各一部分并人興坪稱第二區。
1956年1月—1957年,改稱興坪區。
1957年12月后,分為興坪、江村、畫山、橋頭鋪4個鄉。
1958年8月,建立興坪人民公社。
1961年,分為興坪、江村、畫山橋頭鋪4個人民公社。
1962年7月,撤銷公社設興坪區(畫山一部分劃歸葡萄區)。
1968年10月,復稱興坪人民公社。
1984年10月,改稱興坪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