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、漢,屬遼東郡。
魏、晉,屬玄菟郡。
隋朝,屬遼東郡。
唐朝,屬安東都護府蓋牟州。
遼、金,屬沈州。
元朝,屬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沈陽路。
明朝,屬沈陽中衛。
后金天聰八年(1634年),屬盛京。
清朝順治十四年(1657年),屬奉天府。
康熙十九年(1680年),繞沈陽城環筑土城,設八個邊門,由磚城門至邊門間的通道形成“八關”,清八旗軍分管八門八關地區,形成“八界”。
大東區包括正白旗界的地載(小北)關、正藍旗界的福勝(大北)關、正紅旗界的內治(小東)關,鑲紅旗界撫近(大東)關及四個邊門以外的四部分地區。
光緒三十一年(1905年),奉天府設巡警總局,城內設7個分局,大東區境內包括當時第3分局所轄的撫近(大東)關、內治(小東)關,第六分局所轄的福勝(大北)關、地載(小北)關地區。
中華民國十二年(1923年)8月,屬奉天市,市內劃為6個警區,大東區境內包括當時的2區(大、小東門至大、小東邊門間地區)和5區(大、小北門至大、小北邊門間地區)。
中華民國十八年(1929年)4月,屬沈陽市。
中華民國二十七年(1938年)1月,偽奉天公署頒布《奉天市區條例》,將全市劃為11個行政區,首次出現大東區的名稱,當年大東域內劃為大東、沈海二區。
中華民國三十年(1941年),偽奉天市又將11個行政區改劃為17個區,大東境內由兩個區劃為4個區,即大東區、東關區、北關區、沈海區。
中華民國三十四年(1945年)10月,沈陽市民主聯合政府將17個區調整為11個區,將大東區東關區、東陵區合并為大東區;將北關、沈海合并為北關區。
中華民國三十六年(1947年),國民黨統治時期把全市劃為22個區,大東境內又呈現4個區即大東、東關、北關、沈海。
中華民國三十七年(1948年)11月,沈陽解放后,沈陽特別市政府將全市劃為8個行政區,大東境內為大東區、東關區、北關區、沈海區和東陵分區。
1951年,撤銷東陵分區。
1956年8月,沈陽市人民委員會將隸屬東郊區的英達、高坎、滿堂3個鄉劃歸大東區;將原屬北郊區的大洼、前進2個鄉和輝山畜牧場劃歸北關區。
1959年2月,沈陽市人民委員會決定調整市區建制將8個城區調整為5個,大東與北關合并為新的大東區,北關區建制撤銷。
1964年4月,沈陽市政府決定建立東陵區,將英達滿堂高坎東陵沈海大洼、榆林堡、朱爾、木匠、文官10個農村人民公社和輝山畜牧場從大東區劃到新設立的東陵區管轄。
1971年1月,文官公社從東陵區劃出,歸入大東區。
2003年,沈陽市政府決定將原屬東陵區的朱爾村、木匠屯村劃歸大東區,兩村帶入土地面積8.2平方千米。
2005年,鑒于大東區與新城子區簽約聯手開發歐盟經濟園區,經市政府批準將東陵區和沈北新區蒲河附近的12平方千米土地劃歸大東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