調兵山轄地唐屬燕州,遼屬黃龍府隸上京,金屬會州,清至中華民國屬鐵嶺法庫。
清光緒三十二年(1906年),設法庫門撫民廳,調兵山、大明等村鎮劃入法庫廳管轄。
全廳共分30個社。
調兵山為安全社首村,轄17個村,大明安碑為安慶社首村,轄12個村。
宣統二年(1910年),法庫廳改30個社為一城十鄉,調兵山為東一鄉,仍為鄉會所在地,大明安碑村為東二鄉,鄉會所在地為柏家溝。
民國二年(1913年),根據當時政府統一規劃各縣地方官廳組織令,法庫改廳為縣。
從此,調兵山和大明等地一直為法庫縣所轄。
大青、曉明等地則始終為鐵嶺縣的轄區。
1946年7月至1947年7月,中共遼吉一地委曾在此設置鐵法縣。
1949年建國后,調兵山市東南部區域劃為鐵嶺縣管轄,西北部區域劃為法庫縣管轄。
1981年9月,經國務院批準,劃鐵嶺縣、法庫縣的各一部分行政區域設市,因鄰近鐵嶺市和法庫縣而得名鐵法市。
1984年10月,鐵法市改為鐵嶺市鐵法區。
1986年9月,恢復鐵法市建制。
2002年2月,經國務院批準,更名為調兵山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