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戰國時代(公元前779-前221年),平莊地區屬于山戎地,其后并于東胡;公元前221年,秦平了燕等六國,平莊為秦的領地。
東漢時代(公元25-220年)今赤峰全境皆屬于鮮卑部落;魏、晉、南北朝時代(公元220-581年)魏晉時代平莊屬于鮮卑部、后屬前燕地;遼代(公元907-1125年),平莊地區屬中京大定府;金代(公元1115-1234年),平莊屬于北京大定府之北京路;元代(公元1206-1368年),平莊歸附元朝;明代(公元1368-1636年),平莊歸屬大寧衛,后為兀良哈三衛之朵顏為所轄。
天聰九年(公元1635年)改旗制劃為喀喇沁左翼旗和喀喇沁右旗翼旗,平莊為右翼旗;清代(公元1636-1911年),清代平莊地區為卓索圖盟喀喇沁部之喀喇右冀旗;公元1931年,取消旗制,平莊劃歸建平縣;1983年劃歸元寶山區,1984年初由平莊區、平莊公社合并為平莊鎮。
平莊鎮為元寶山區政府所在地,1993年區政府駐地遷址平莊后,平莊又成了全區政治、經濟、文化中心;2006年,平莊鎮、山前鎮、古山鎮、馬蹄營子鄉合并為平莊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