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8月,中共中央作出《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》,我國全面開展人民公社化運動,實行政社合一、撤鄉建社,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稱生產大隊,更名為南留南大隊,1983年10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聯合發出《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》,要求實行政社分開,恢復鄉,建立鄉人民政府,把人民公社管理委會改為鄉(鎮)建制,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(簡稱村委),更名為南留南村民委員會,政區隸屬于北留鄉。
2001年2月2日,太原市人民政府《關于陽曲縣鄉鎮行政區域調整的請示》(并政發〔2001〕10號),將北留鄉南留南村民委員會及原轄自然村,并入黃寨鎮,政區隸屬于黃寨鎮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