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阿原為一土司地。
明隆慶四年(1570年),設12版納時,勐阿、勐海、景真為一版納。
清順治十七年(1660年),為土把總。
民國二年(1913年),隸第二區行政分局(勐遮)。
民國八年(1919年),大勐籠第四區行政分局移于勐往后,改隸之。
1949年,勐阿、勐康為寧江縣轄區,稱安康區。
1953年,成立版納勐阿。
1958年,設勐阿區;同年12月,改為鋼鐵公社。
1959年,復設勐阿區公所。
1968年,改勐阿區革命委員會。
1969年,改為“五四”公社。
1973年,更名勐阿公社。
1984年,復稱勐阿區。
1987年,改勐阿拉祜族鄉。
2003年,改勐阿鎮。